大数跨境

【海关特殊监管区】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

【海关特殊监管区】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 慧通关
2021-08-28
118
导读:为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兴业态发展情况,海关总署印发了《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2021年版)》。

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及适合入区项目指引

聚焦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与销售服务五大领域,全面释放政策红利


编者按

综合保税区是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在促进对外贸易、吸引外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截至2021年3月,全国共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63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50个,总规划面积约448平方公里。为引导高质量项目集聚,海关总署发布《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2021年版)》,明确支持方向和政策优势。

发展目标

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严禁引进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落后、安全水平不高的项目,禁止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加工贸易业务入区。

核心政策支持

税收政策

  • 基建物资及设备进口免税
  • 货物进入综保区可享受出口退税
  • 适用选择性征税政策
  • 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贸易管制政策

  • 不实行进出口配额或许可证件管理
  • 手机、汽车零部件等已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中剔除

保税监管政策

  • 保税货物无存储期限限制
  • 入区货物享受保税待遇
  • 区内保税货物可自由流转
  • 允许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与展示

外汇管理政策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人民币或外币结算,便利跨境资金流动。

特殊贸易便利化措施

  1. 区内加工企业可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
  2. 实施企业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税,简化海关审批流程
  3. 新设研发设计、制造类企业符合条件者直接授予最高信用等级
  4. 用于研发的进口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消耗性材料按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5. 对不涉关税、不涉许可证、不退税且不纳入统计的境内入区货物实行便捷进出管理
  6. 推行数据自动比对、卡口自动放行,实现保税货物点对点直转
  7. 进口医疗器械用于研发或展示的,可免于办理注册或备案手续
  8. 文物入区实行登记审核制;艺术品进出境免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文件
  9. 进口疫苗、体外诊断试剂可在具备条件的综保区内查验;食品抽样后即放行,“先入区、后检测”适用于动植物产品
  10. 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可实行异地海关委托监管
  11. 允许企业集中申报,适用集中申报当日税率和汇率
  12. 非保税货物可非报关方式进入综保区,与保税货物集拼分拨后离境或出区

适合入区企业类型及优势

一、加工制造类企业

涵盖成品全部外销、全部内销、内外兼销及保税流转模式,原料来源灵活(进口、内购或混合采购)。

政策优势:设备免税、原料保税、入区退税、出口核销便利、支持选择性征税。

二、研发设计类企业

包括生产性研发和专业性研发,研发原料来自境外、境内或区内,成果可用于出口、内销或内部生产。

政策优势:研发用进口货物免许可证,消耗性材料据实核销。

三、物流分拨类企业

主要包括出口集拼、进口配送、简单加工、国内流转及综合性物流业务。

政策优势:设备免税、原料保税、入区退税、区内免征增值税、无存储期限、分类监管、出区手续简便。

四、检测维修类企业

涵盖检测认证、售后维修、全国维修及再制造业务,服务对象来自境内外,维修后复运回原地。

政策优势:基建设备免税、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结转便利、区内免征增值税,综合成本优势显著。

五、销售服务类企业

包括国际贸易、保税展示、服务外包、运输工具供应、产品推广、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易、设备租赁及生产性服务等。

政策优势:境外货物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展示退换货灵活、自用设备免税、区内免征增值税、无存储期限限制。



END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慧通关
1234
内容 2821
粉丝 0
慧通关 1234
总阅读35.2k
粉丝0
内容2.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