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模式对比分析(1210、9610、9710和9810)

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模式对比分析(1210、9610、9710和9810) 慧通关
2022-09-06
222
导读: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对比分析

跨境电商进出口模式全解析:政策、流程与选择建议

全面梳理主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出口模式,助力企业合规高效发展

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业务形态日益多元。按商品流向可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按交易性质可分为跨境零售和企业对企业(B2B)交易。本文系统梳理当前主流的跨境电商进出口监管模式,对比分析其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及政策要点,为企业模式选择提供参考。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及对比

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指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等方式入境的消费行为。此外,在部分城市可通过“网购保税进口A”(代码1239)开展相关业务。

上述三种模式在税收政策、清单申报、消费限额及检疫要求方面保持一致,但在业务流程上存在差异:

  • 1210网购保税进口1239网购保税进口A:商品批量运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入仓备货;消费者下单后出区,由国内物流配送。
  • 9610直购进口:消费者下单后,电商、支付、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商品经海关监管场所清关后入境,适合品类广泛的跨境电商平台。

图1:“9610直购进口”业务流程

随着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1210模式已覆盖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区域,1239模式逐步退出,未来将以1210为主导。

表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对比

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及对比

目前跨境电商出口主要包含四种海关监管模式:1210特殊区域出口、9610一般出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9610一般出口适用于境外消费者通过平台下单后,电商及物流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报送“三单信息”。出口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报关;在综试区内,单票价值5000元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商品可适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

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先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待平台成交后从海外仓发货送达买家。

两种B2B模式在申报前需通过“单一窗口”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企业同步传输物流数据,确保真实性。

采用9710、9810模式的企业可享受多项便利:

  1. 单票金额低于5000元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申报清单自动推送申报;超过则通过H2018系统申报。
  2. 申报清单无需再汇总申报报关单;不涉及退税的可按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3. 支持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优先安排查验,提升物流效率。

图2:“9710/9810出口”业务流程

表2: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对比

随着跨境电商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合适的进出口模式,实现合规运营与高效发展。海关将持续优化通关服务,加强与税务、外汇等部门协同,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慧通关
1234
内容 2821
粉丝 0
慧通关 1234
总阅读35.2k
粉丝0
内容2.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