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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个国家取消对我国普惠制待遇,对外贸出口影响有多大?企业如何应对?

32个国家取消对我国普惠制待遇,对外贸出口影响有多大?企业如何应对? 慧通关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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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国取消中国普惠制待遇 外贸影响有限

海关不再签发对32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企业可转向自贸协定享关税减免

自2021年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列支敦士登等32个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的国家,停止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这一调整源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已不再符合相关国家对受惠国的认定标准。

根据世界银行标准,中国已不属于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因此陆续从多个发达经济体的普惠制体系中“毕业”。自2012年起,日本、瑞士、加拿大、欧盟、欧亚经济联盟等相继取消对华普惠制待遇。目前仍保留该待遇的仅有挪威、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三国。

图片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提供的普遍、非歧视、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而最惠国待遇则是WTO成员间相互给予的基本关税待遇,我国自加入WTO后即享受此待遇。两者性质不同,取消普惠制并不影响最惠国税率的适用。

专家指出,此次调整对我国外贸出口整体影响有限。欧美国家对中国产品的正常关税普遍在2%-3%之间,即便取消普惠制带来的关税优惠,实际成本上升幅度较小。以欧盟为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起就逐步缩减对华普惠制覆盖范围,但中国对欧出口仍持续增长。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部分原给惠国已在产业上落后于中国,应以平常心看待“毕业”现象。这恰恰反映我国经济发展成就显著。

针对企业应对策略,海关建议:

一是及时与国外客户沟通,改申非优惠原产地证书,适用最惠国税率;

二是充分利用我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将出口转向自贸伙伴国,享受零关税或关税减免待遇。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占我国外贸总额比重接近35%。通过自贸协定,我国与伙伴国超过90%的货物贸易实现零关税,在投资便利化和产业链稳定方面也形成有力支撑。

长期来看,出口企业应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积极拓展多元化市场,降低单一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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