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可当日办结,深圳海关提速近30%
手续齐全即可当场备案,企业足不出户在线办理,备案长期有效无需换证
为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深圳海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幅压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实现当日办结,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完成全部流程。2025年一季度,深圳海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量同比增长近30%。
一、备案范围
需办理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涵盖22大类产品,具体包括:畜禽肉、水产品、罐头、乳制品、速冻食品、饮料、茶叶、蜂产品等,详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目录》。
二、受理条件
-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食品生产的企业,并已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 企业应建立并运行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确保生产、加工、贮存全过程持续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出口目的国相关要求。
三、办理流程
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步骤如下:
- 填写信息:登录系统,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模块,按要求填报信息。
- 上传材料:导出并签署《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备案类型
- 初次申请: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 备案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通过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经审核后完成变更。
- 注销备案:企业可通过系统向主管海关申请注销,经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五、结果查询与证明获取
备案通过后,企业可登录系统在“我的档案”中查询并打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企业备案名单可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的“企业备案名录”模块公开查询,无需登录。
目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长期有效,无需延期或换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为提升通关效率,尚未办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建议提前完成该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