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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加工贸易企业申报注意事项(对碰类业务单证)

区外加工贸易企业申报注意事项(对碰类业务单证) 慧通关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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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例·解·析南京关区的A企业从其他关区保税区内的B企业进口一批货物,A企业先报进口核注清单,B企业再报出口

核注清单对碰异常问题解析与处置指南

深入剖析保税核注清单“已核扣、未对碰”原因及应对措施

案例解析

南京关区A企业从其他关区保税区内B企业进口货物,A企业先申报进口核注清单,B企业随后申报出口核注清单。过程中,B企业误将两票出口清单均关联至A企业的同一进口清单,在发现错误后单方面删除其中一票。

后续A企业在账册报核时,系统提示“报核清单******的对方清单未完成申报手续”,导致无法完成报核,且临近报核截止期限,企业面临紧迫压力。

经核查,B企业相关出口核注清单状态为“已核扣、已对碰”,而A企业对应清单显示“已核扣、未对碰”。问题根源系B企业单方面删单重报所致。最终双方重新删单并规范申报,成功解决对碰异常,A企业顺利完成账册报核。


01 什么是核注清单对碰异常?

指对碰类核注清单中,“核扣标记”为“已核扣”,但“对碰比较标志”显示“未对碰”。

此类状态会导致企业在金关二期系统办理手(账)册核销时被系统退单,提示“报核清单******的对方清单未完成申报手续”。


02 常见对碰异常原因

通常出现在深加工结转、保税货物流转等业务中(涉及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主要成因包括:

  • “关联备案编号”为空,或与“备案编号”相同;
  • “关联清单编号”缺失、填写错误,或存在出口方单方面删单重报情况;
  • 双方清单法定数量不一致;
  • 系统逻辑校验异常或其他技术问题。

03 对碰异常处置方法

首先应排查具体原因:

若因填报不规范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建议关联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进行删单重报;

若判断为系统层面问题,应及时向主管海关反馈,申请技术支持与人工干预。


特别提醒

对碰类核注清单不支持修改,仅可撤销。企业一旦发现异常,须第一时间处理,避免影响账册核销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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