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手柄商品说明及税则归类
适用于口腔医疗器械的电动手柄归类解析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不带机头和夹具的微型电动手柄,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采用银灰色金属外壳,内置微型电机(马达),尾部配有弹簧电源线,用于连接国产电源控制器。手柄可经高温高压消毒,需配合临床低速直机头或弯机头使用。
电源控制器将220伏交流电转换为32伏直流电,驱动65瓦电机运转,带动前端机头工作。通过在机头前端安装专用夹具,可适配多种牙科工具,如钨钢刀头、抛光杯、抛光轮、切割片等,广泛应用于口腔内与人体骨骼直接接触的打磨及钻孔操作。
归类决定:
该微型电动手柄由外壳、微型电机和弹簧电源线组成,工作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驱动临床专用机头完成牙科处理作业,符合《税则》税目85.01的相关规定,应归入税则号列8501.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