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果酱归类为“均化食品” 海关税则号列2007.1000
制作工艺:以有机苹果、香蕉、梨、桃为原料,经分拣、碎浆、过滤制成果酱,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果酱经高速搅拌、90-100℃高温灭菌后无菌罐装,冷却干燥并封装为120克小包装。成品成分为60%有机苹果泥、20%有机香蕉泥、10%有机梨泥、10%有机桃泥,适用于6个月以上婴幼儿。
归类结论:该商品属于“均化食品”,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007.1000。
报关宝典制作工艺:以有机苹果、香蕉、梨、桃为原料,经分拣、碎浆、过滤制成果酱,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果酱经高速搅拌、90-100℃高温灭菌后无菌罐装,冷却干燥并封装为120克小包装。成品成分为60%有机苹果泥、20%有机香蕉泥、10%有机梨泥、10%有机桃泥,适用于6个月以上婴幼儿。
归类结论:该商品属于“均化食品”,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20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