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明确进境物品归类新规
涉及成套商品、多成分饰品及电子设备等重点品类
进境物品包括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境的行李和物品。近期,海关总署对旅检、邮递渠道部分物品的归类作出明确指引。
一、成套物品归类规则
对于成套化妆品、数字照相机等,若发票等单据中分别列明各物品价格,应按对应税率计征进口税。若未单独列明价格或无法提供购物凭证,则按主要功能或用途归类。
其中,成套化妆品按套装内数量、重量占比较高的产品确定归类;比重相近时,以价值较高的物品功能为准。数字照相机等组合套装,若各组件税率不同且比重接近,按高价值物品功能归类;否则按占比明显的组件归类。
二、多成分饰品归类原则
金银与珠宝玉石、钻石等组合制成的饰品,仅含金银的归入“金银”类别;以镶嵌钻石为主或仅含钻石的,归入“钻石及钻石首饰”。其他混合材质饰品,依据体现主要功能和最显著特征的材质或部件进行归类。
三、苹果手表与VR设备归类方式
苹果手表按功能归入“其他电话机”,虚拟现实游戏头戴设备归入“游戏机附件”,与其作为货物进口时的分类保持一致。
四、金银币归类标准
具有明显纪念币特征或较高收藏价值的金银币,归入“纪念币”类别;仅具金银储备属性的,则归入“金银”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