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报关单证电子化新标准
2019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电子文件格式、签名及扫描要求
(有效法规)为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优化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制定《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原《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同时废止。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通关作业无纸化模式下,企业上传的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文件,包括: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进出口许可证件及其他海关规定单证。企业应优先采用电子转换方式生成文件。
二、基本格式要求
- 文件类型:PDF格式,版本1.4及以上。
- 文件大小:单个电子文件不超过4M;超过时可拆分,每页数据不超过400K。
- 文件命名:名称长度不超过64字符(32汉字)。
- 数字签名:须嵌入符合Adobe PDF标准的签名数据及认证证书,证书由海关认可CA机构颁发,密码算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要求。
- 视觉图层(电子签章):需包含可识别的签名图章,标明签名存在及文件类别。
图章属性 |
格式要求 |
位置 |
右、下边界与第一页页面右、下边界重合 |
尺寸 |
宽3厘米,高3厘米 |
内容 |
第一行:“报关专用” |
字体 |
宋体 |
字体大小 |
第一、二行:宽2.92毫米,高8.25毫米 |
颜色 |
红色(R:255, G:0, B:0) |
三、电子转换文件标准
- 使用字体限于14种标准字体(如Times系列、Helvetica、Courier等)或其他TrueType字体。
- 引用的TrueType字体须进行子集化处理并嵌入文件。
- 不得包含空白页。
四、扫描文件标准
- 分辨率:不低于200dpi,推荐200dpi。
- 色深:1bit(黑白)或24bit(彩色)。
- 图像质量:端正平铺,无噪点、黑边。
- 不得包含空白页。
附件: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