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保加利亚烟叶进口
进口烟叶须满足植物检疫、包装及残留物检测等要求
(有效法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保加利亚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林业部关于保加利亚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加利亚烟叶进口。现将进口保加利亚烟叶植物检疫要求公布如下:
一、检验检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保加利亚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林业部关于保加利亚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
经调制、打叶和复烤加工后的烤烟烟叶(学名:Nicotiana tabacum,英文名:Tobacco leaves)。
三、允许产地
保加利亚烟叶产区。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烟草霜霉病菌 Peronospora hyoscyami f.sp. tabacina
2.假高粱 Sorghum halepense
3.列当属 Orobanche L.
五、出口前要求
(一)田间管理
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负责在苗床期预防烟草霜霉病菌,并从移植至收获期间开展调查与监测。如发现卵孢子,须立即通报海关总署并暂停相关产区烟叶输华。农药使用应符合中国规定,所用品种须经官方注册登记,并按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指南科学施用。
应中方要求,保加利亚需提供年度烟草霜霉病监测报告、防控记录及农药使用名录。
(二)加工过程管理
烟叶种植、收获、加工及储运须在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监管下进行,确保不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残体、土壤,防止混入其他国家烟叶。发现烟草甲(Lasioderma serricorne)等活虫须熏蒸处理;检出假高粱或列当属杂草籽须有效清除。
(三)包装要求
1.烟叶须使用专用密封包装箱,标明烟叶类型、等级、产地、收获年份、加工厂、批次编号及合同编号。
2.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
3.集装箱应清洁无污染,不得携带土壤或其他外源物质。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及产地预检
1.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应在出口前实施检疫,确保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
2.对农药和重金属残留进行检测,超标产品不得出口。
3.海关总署可赴保加利亚实施预检,预检合格方可签署贸易合同并输华。如发现烟草霜霉病菌卵孢子孙,立即暂停相关货物或产区出口,保方须开展调查并采取整改措施。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合格烟叶由保加利亚食品安全局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附加声明:“本批烟叶符合保加利亚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不带任何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是否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3.核查包装是否合规;
4.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及是否已完成预检。
(二)进境检验检疫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口烟叶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检出烟草霜霉病菌卵孢子或活性孢子囊、菌丝,该批货物将被退回或销毁,海关总署将暂停从保加利亚或相关出口商进口烟叶。
2.农药或重金属残留超标,货物将被退回或销毁。
3.双方将联合调查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检出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处理。
七、回顾性审查
1.海关总署可根据需要派员赴保加利亚开展实地考察。
2.将根据疫情发生及口岸截获情况开展风险评估,与保方协商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措施。
附件:进口保加利亚烟叶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