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税分类及特别关税政策解析
全面了解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及反倾销、反补贴等特别关税措施
我国关税按征收对象可分为正税和特别税两大类。
正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 进口税: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
- 出口税: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
- 过境税:对途经我国境内运往他国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特别关税是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而对进口货物加征的附加税,主要包括:
- 反倾销税:针对以低于正常价值销售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附加税。
- 反补贴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国补贴的进口产品征收的附加税。根据我国规定,若某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实施歧视性关税或其他不公平待遇,我国可对该国原产货物征收特别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关税体系中并无“限制关税”这一正式类别,但存在类似功能的政策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在进口激增可能严重损害国内产业的紧急情况下,可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如提高进口关税。
- 为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国家可通过提高出口关税的方式,限制部分商品出口。
因此,“限制关税”可理解为国家为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稳定所采取的一种关税调控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