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协定原产地证申报指南:“WO”与“WP”的区别解析
正确区分“完全获得”与“完全生产”标准,避免清关延误
企业在申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时,常因混淆“WO”与“WP”原产地标准,导致申报错误,影响办证效率及进口国清关。为帮助企业准确申报,现对相关规则进行专业解读。
一、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概述
|
原产地规则是货物享受自贸协定关税减免的前提条件。出口至自贸伙伴国的货物须符合相关原产地标准,方可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根据产品来源,原产地分为完全原产产品和含非原产成分的产品两类。 我国与格鲁吉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等8个自贸协定中,完全原产产品适用“完全获得”和“完全生产”两种判定标准。 |
二、完全获得(原产地标准:WO)
|
“完全获得”指产品在一国领土、海床或其自然资源基础上直接生长、收获、捕捞、开采,或利用该国原产原料加工制成,原产地标准应填报为“WO”。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初级农产品及天然资源类产品。 具体范围包括:
典型示例: 枸杞:采摘后经晾晒、干燥、色选等初级加工,仍属“WO”范畴。
南瓜子仁:经过去皮、清洗、烘干等处理,属于初级加工,适用“WO”。
干辣椒:红辣椒经自然晾晒或人工脱水制成,作为调味品,符合“WO”标准。
|
三、完全生产(原产地标准:WP)
|
“完全生产”指产品在缔约方境内,完全使用符合协定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且经过充分加工获得本国原产资格,原产地标准应填报为“WP”。该标准适用于深加工产品,原材料无法追溯至原始自然状态的情形。 典型示例: 枸杞汁:以枸杞鲜果为原料,通过压榨、离心等物理方式提取,属于深加工产品,适用“WP”。
苹果汁:无论混浊型或澄清型,均需经过均质或过滤等工艺,属于“WP”范畴。
枸杞多糖:从枸杞中提取的水溶性活性成分,经化学或生物技术处理,显著改变原有性质,适用“WP”。
|
四、申报注意事项
|
填报“WO”或“WP”不影响关税优惠幅度,但错误申报可能导致进口国海关拒收证书或发起退证查询,影响清关效率,造成企业损失。
建议企业:准确理解原产地规则,结合产品实际加工情况,正确选择“WO”或“WP”标准,确保原产地证书合规有效,保障出口货物顺利清关并享受关税减免。 |
提示:本文内容基于通用规则整理,具体申报应以各自由贸易协定条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