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试点
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海关总署决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重庆等省市开展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改革试点。
申请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经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可自助打印的证书种类包括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中国—瑞士、中国—冰岛、中国—格鲁吉亚、中国—新加坡、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输韩国),以及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转口证明书和加工装配证书。
打印前,申请人需在上述平台上传企业声明栏所需的电子签章及申办员电子签名。相关操作手册可于“单一窗口”平台下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