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变更、注销及分支机构备案指南
法律依据与办理流程全解析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备案、变更、注销及分支机构备案
法 律 依 据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分支机构 备案
办理条件:以自身名义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以及依法设立的进出口收发货人分支机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变更
办理条件: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生效后30日内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
备案办理途径
途径一:线上申报
-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申请;
- 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申请材料;
- 海关完成资料审核;
- 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途径二:多证合一
首次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可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同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补充填写海关相关信息。海关接收到企业工商及商务注册信息后,自动完成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注销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书面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注销:
- 企业破产、解散、放弃报关权或分立为多个新企业;
- 被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 丧失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
- 其他依法应注销的情形。
注销办理途径
途径一:现场申请
- 企业携带材料向所在地海关提出注销申请;
- 海关完成材料审核;
- 确认企业已结清海关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途径二:一网通办
- 登录地方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选择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 在申请工商注销的同时提交海关注册登记注销申请;
- 海关核查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常见问题解答
1. “多证合一”是否适用于所有新注册企业?
仅适用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适用于报关企业。
2. 是否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自2019年2月1日起,海关不再核发该证书。企业可申请获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3. 拼箱货物能否使用“两步申报”?
可以。“两步申报”适用于通关流程的风险管理,与物流形式无关。
4. 不打印备案回执是否影响通关?
不影响。企业备案信息可通过“海关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验证。
5. 尚未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是否需要变更?
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或尚未在海关备案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或备案,避免影响后续业务。
6. 备案有效期是多久?
备案长期有效,但企业须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7. 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如何处理?
将实际经营地址填写在“其他经营地址”栏。
本服务指南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