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点解析
商品编号、名称、品牌类型等关键信息填报指南
1、商品编号
填报由13位数字组成。前8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第9、10位为监管附加编号,第11至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
2、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分两行填报:第一行填写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填写规格型号。

3、品牌类型
必填项,可选择“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或“境外品牌(其他)”。
“境内自主品牌”指境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境内收购品牌”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指代工中使用的境外品牌;“境外品牌(其他)”指非代工情形下的境外品牌使用。
4、出口享惠情况
出口报关单必填项,可选:“不享受优惠关税”、“享受优惠关税”或“不能确定是否享受优惠关税”。进口报关单无需填报。
5、数量及单位
分三行填报:
(一)第一行按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写,以《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为准;
(二)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在第二行填写;否则留空;
(三)第三行填写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

6、单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货物的实际成交单位价格;无实际价格的,填报单位货值。
7、总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货物的实际成交总金额;无实际价格的,填报总货值。
8、币制
根据海关《货币代码表》选择对应货币名称及代码。若实际币种未列明,需按申报日汇率折算为代码表内币种填报。
9、原产国(地区)
依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相关海关规定确定并填报。同批货物原产地不同的,应分别申报;无法确定的,填报“国别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