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号丨关于滞报金票据电子化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号丨关于滞报金票据电子化有关事宜的公告 报关宝典
2020-08-22
12

海关滞报金启用电子票据 新规自2020年1月17日起实施

原纸质专用票据废止,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打印电子票据

根据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的征收与核算管理,海关总署决定自2020年1月17日起,全面启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原《海关进口货物滞报金专用票据》同步废止。

自2020年1月17日起,海关业务现场不再打印滞报金纸质票据。进口货物收货人缴纳滞报金后,可自行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平台打印版式电子票据。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7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报关宝典
1234
内容 1384
粉丝 0
报关宝典 1234
总阅读21.0k
粉丝0
内容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