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扩大通关无纸化适用范围
所有信用等级企业均可享受全国通行的无纸化通关模式
2017年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8号公告,进一步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明确所有信用等级企业均可适用无纸化通关模式。
根据公告,企业只需与直属海关及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纸化通关,无需重复签约。系统将自动完成电子审核,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此次调整将适用对象从原有的“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企业”扩展至“所有信用等级企业”,并实现全国通用。此前,企业需在各关区分别通过人工审核,适用范围受限;现行政策下,一地签约、全国通行,显著优化了通关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