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丨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丨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报关宝典
2020-08-23
14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发布

海关总署公布最新修订条款,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作为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中国海关需执行其发布的最新《税则注释》内容。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税则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已完成翻译工作并正式发布。相关修订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期主要修订内容:

  • 品目13.02:明确植物液汁与植物浸膏定义,并补充说明经色谱纯化等工艺处理的产品不包括在内;高度精炼或附加提取的产品亦不得归入本品目。
  • 品目15.15:更新玉米油描述,涵盖初榨与精制油用途及特性。
  • 品目18.02:修改“可可末”注释,强调其高脂肪含量及经济价值。
  • 品目18.06:新增子目1806.20注释,明确“其他散装形状”包括丸、豆、粒、片、碎屑等形式,适用于巧克力、烘焙、糖食等生产或装饰用途。
  • 品目21.04:调整基料范围,包含植物产品、肉类、水生动物成分及蛋白胨等;同时更新保藏蔬菜的适用范围。
  • 品目36.03:增补安全导火索、导爆索、火帽、雷管、引爆器及电雷管等详细分类与技术说明。
  • 品目37.07:更新品目条文,明确摄影用化学制剂范围;新增子目3707.90注释,涵盖用于半导体光刻的感光塑料树脂溶液(光刻胶)。
  • 品目69.07:新增吸水率测定方法,依据ISO 10545-3标准采用真空法。
  • 品目94.05:更新排他条款,明确白炽灯、放电灯、LED灯等归入品目85.39。
  • 品目95.03与95.06:调整玩具及体育用品范围,明确跳绳、空竹、陀螺、球类等归类规则。

第四期主要修订内容:

  • 品目12.11:明确排除用于调味汁或饮料香精的植物混合物,并指明其应归入品目21.03或21.06。
  • 品目21.03:补充说明包括由品目12.11植物构成的调味汁混合物。
  • 品目90.30:新增子目9030.82注释,涵盖用于测试或检验集成电路的仪器设备。
  • 品目90.31:新增子目9031.41注释,包括用于检验集成电路的光学仪器和器具。

第五期主要修订内容:

  • 品目2932.95:更新d-9-四氢大麻酚的HS编码、CAS编号及公约附表信息。
  • 品目90.27:新增第三十三项,明确临床实验室用于体外诊断测试的仪器和设备纳入该品目。
  • 品目90.31:更新子目9031.41注释,扩展至检测集成电路制造中使用的光掩模或光栅的光学装置。
  • 编辑修正:在品目21.04第21行补充“还可含有相当大量的盐”。

附件:《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doc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6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报关宝典
1234
内容 1384
粉丝 0
报关宝典 1234
总阅读20.0k
粉丝0
内容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