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进口多米尼加鲜食鳄梨
符合检疫要求的Hass品种鳄梨可正式输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米尼加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多米尼加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多米尼加鲜食鳄梨进口。具体植物检疫要求如下:
一、检验检疫依据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多两国签署的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鳄梨(Hass品种),学名Persea americana Mills。
三、允许产地
多米尼加鳄梨产区。
四、注册管理要求
输华鳄梨的果园、包装厂和冷库须由多米尼加共和国农业部(MA/RD)备案,并经海关总署(GACC)审核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应包含名称、地址和标识代码,名单每年出口季前由MA/RD提交GACC,并在GACC官网公布。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共10种,包括:
1. 香蕉灰粉蚧
2. 芒果原绵蚧
3. 无花果刺粉蚧
4. 大洋臀纹粉蚧
5. 梨形盘绵蚧
6. 黑丝盾蚧
7. 刺盾蚧
8. 七角星蜡蚧
9. 鳄梨斑枯病菌
10. 鳄梨疮痂病菌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果园需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开展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记录监测及农药使用情况,并由MA/RD授权技术人员执行。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须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二)包装厂管理
包装全过程在MA/RD监管下进行。鳄梨须清洗、干燥,剔除劣果、枝叶、土壤等杂质,果柄长度不得超过5 mm。包装后应单独冷藏存放,防止污染。
(三)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每个包装箱须标注水果名称、产地(区县)、原产国、果园及包装厂代码,并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木质包装须符合ISPM15标准。
(四)出口前检疫
MA/RD应在出口前实施检疫,确保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协议生效前两年,按每批2%比例抽样(不少于1200个果实),并对可疑果剖检;若连续两年无问题,抽样比例可降至1%(不少于600个)。检出活体有害生物的批次不得出口,相关果园或包装厂将被暂停资格。
(五)植物检疫证书
合格货物由MA/RD签发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须注明:“This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Fresh Avocados from the Dominican Republic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鳄梨抵达中国口岸时,海关将核查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及包装标识。可从所有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入境。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入境。
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果园或包装厂的产品,或截获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将被退回、销毁或进行检疫处理,MA/RD需调查原因并整改。
八、回顾性审查
GACC将根据疫情动态和进境截获情况持续评估风险,并与MA/RD协商调整检疫措施。每5年对输华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性审查,必要时派遣专家赴多米尼加实地考察。
海关总署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