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埃博拉疫情防控公告
防止疫情输入,加强入境检疫与出行提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9年3月7日通报,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刚果民主共和国第10轮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累计报告病例907例,其中死亡569例。埃博拉出血热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急性出血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接触感染者血液、体液经皮肤、呼吸道或结膜传播,潜伏期为2至21天,病死率高达50%至90%。临床表现为发热、高热、乏力、头痛、肌痛、咽痛,随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及不同程度出血,重症可发展为意识障碍、休克或多器官功能衰竭。
为防范疫情传入我国,保障赴刚果民主共和国人员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相关规定,现发布如下措施:
一、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如出现上述症状,入境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并配合开展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和排查。海关将对有症状者依规采取医学处置措施,并对染疫或疑似染疫人员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接触物品实施严格消毒。
二、所有来自该国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含尸体骸骨)、行李、邮件及快件均需接受卫生检疫。相关负责人、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应主动申报并配合查验;对可能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须按规定接受卫生处理。
三、计划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建议出境前通过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或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疫情信息。旅行期间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避免接触灵长类等野生动物,避免与可疑病人或患者血液、体液接触,动物产品须彻底煮熟后食用。若在旅途中或回国后3周内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说明旅行史,以便获得早期诊断与治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个月。期间凡世界卫生组织新公布的埃博拉疫情国家和地区,参照本公告执行。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