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卢旺达牛口蹄疫疫情防控公告
禁止输入卢旺达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
根据卢旺达农业和动物资源部通报,该国东部省Kayonza区发生牛口蹄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布如下防控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卢旺达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来自卢旺达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
三、进境的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及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来自卢旺达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须作封存处理;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使用。相关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擅自丢弃。
四、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卢旺达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由海关予以处罚。
六、各海关单位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