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新格式
新版报文格式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规范电子数据申报传输要求,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113号公告,海关总署对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传输报文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正式发布《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格式V1.1版》。
本次发布的版本包含《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V1.1 XML Schema》和《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详见附件1、2),相关资料可从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4年第3号、2018年第217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V1.1 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