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明确巴西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税申报要求
自2019年2月17日起实施,细分鸡翅品类及对应商品编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6号公告,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范围。海关总署现就相关产品进口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翅指沿肩关节从整鸡分割下的部位,又称全翅或三节翅。
鲜或冷整翅应申报商品编号0207132101,冻品为0207142101。
二、翅根指整翅在肘关节处切开后靠近根部的部分。
鲜或冷翅根应申报商品编号0207132102,冻品为0207142102。
三、翅中指整翅在肘关节和腕关节处切开后的中间部分。
鲜或冷翅中应申报商品编号0207132103,冻品为0207142103。
四、两节翅指翅中与翅尖相连,或翅根与翅中相连的部分。
鲜或冷两节翅应申报商品编号0207132104,冻品为0207142104。
五、翅尖
鲜或冷翅尖应申报商品编号0207132901,冻品为0207142901。
六、鸡膝软骨指鸡膝部连接小腿与大腿的软骨。
鲜或冷鸡膝软骨应申报商品编号0207132902,冻品为0207142902。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