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并公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