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商品规范申报要点:塑料及塑料制品篇
VOL.5 塑料及塑料制品规范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进出口申报行为,提升通关数据质量与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1版),结合天津属地企业主要税源商品特点,现就塑料及塑料制品类商品的规范申报要求进行梳理说明,供企业参考。
一、主要商品类别及申报要素
(一)初级形状的聚合物
- 品名
- 外观(形状、透明度、颜色等)
透明
半透明
不透明
- 成分含量
- 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
- 比重
- 底料来源
- 级别
- 品牌(中文及外文品牌)
- 型号
- 签约日期
- 生产厂商
- 用途
(二)其他塑料制品
- 品名
- 用途
- 材质
- 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 规格或型号
二、常见申报错误解析
1. 外观
外观包括颜色、透明度和形状,三项缺一不可。透明度应明确填报为“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
示例:税目39.01项下商品可申报为“白色;透明;颗粒”。
正确示例:白色,不透明,颗粒
2. 成分含量 & 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
- 成分含量:指商品中所含各类物质的种类及其比例。
- 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指构成高分子聚合物的基础单体种类及其占比。
两者需区分填报:
示例:聚乙烯(税则号列3901.1000),“成分含量”填“聚乙烯100%”,“单体单元”填“乙烯100%”;乙烯-丙烯共聚物,“成分含量”填“乙烯-丙烯共聚物99%,炭黑1%”,“单体单元”填“乙烯8%;丙烯92%”。
3. 底料来源
用于区分新料与再生料。由低分子原料聚合而成的应申报为“新料”,回收废塑料制成的填“再生料”,由回收塑料瓶加工所得碎片应注明“瓶片料”。副牌料须特别标注。
4. 品牌
须同时申报中文和外文品牌。若仅有单一语言品牌,应如实填写并注明“无外文品牌”或“无中文品牌”,不得简单填写“无”。
示例:可填报为“Mitsui 三井”。
5. 用途
作为第39章商品的重要价格影响因素,需具体说明应用领域。
示例:可填报为“用于医药添加剂”、“适用于啤酒澄清剂”等。
三、规范申报完整示例
>> 3901.2000 高密度聚乙烯
白色半透明颗粒 | 100%聚乙烯 | 乙烯单体约等于99%,1-己烯单体约等于1% | 比重:0.952 | 新料 | 薄膜级 | SABIC 无中文品牌 | FJ009521 | 20201105 | 主要用于制造塑料产品
>> 3902.1000 聚丙烯
白色半透明颗粒 | 100%聚乙烯 | 乙烯单体约等于99%,1-己烯单体约等于1% | 比重:0.952 | 新料 | 薄膜级 | SABIC 无中文品牌 | FJ009521 | 20201105 | 主要用于制造塑料产品
>> 3926.9090 汽车天线连接用塑料接头
汽车天线传输线用 |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 | 罗森博格ROSENBERGER牌 | 26.4×12.95×9.3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