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产品及器具进出口归类指南
一文读懂咖啡相关商品海关税号分类
随着咖啡消费的持续升温,各类咖啡产品及制作器具进口量不断增长。然而,企业在实际进出口过程中常因商品归类不清而产生合规风险。本文梳理咖啡原料、制品及常用设备的归类要点,帮助企业准确申报。
一、咖啡豆及研磨咖啡粉
咖啡豆和研磨咖啡粉作为咖啡基础原料,无论产地、拼配方式或烘焙程度如何,均按加工状态归入品目09.01项下税号,不因物理形态改变而影响归类。
二、速溶咖啡(不含糖、乳制品等)
通过蒸发咖啡萃取液水分制成的速溶咖啡,属于咖啡提取物,应归入税号2101.1100“咖啡浓缩精汁”,与普通研磨咖啡粉归类不同。
三、咖啡浓缩汁制品
将速溶咖啡与糖、乳制品等混合调配而成的冲调类产品,属于以咖啡浓缩精汁为基础的复合制品,应归入税号2101.1200“以浓缩精汁或咖啡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四、胶囊咖啡(不含糖、乳制品等)
胶囊咖啡内装研磨咖啡粉,虽包装形式特殊,但其本质仍为已研磨咖啡,归类与普通咖啡粉一致,应归入品目09.01项下。
五、咖啡饮料
以咖啡萃取液或浓缩液为主要成分、可直接饮用的液体饮料(无论是否零售包装),应归入税号2202.9900“其他无酒精饮料”。
六、咖啡机
咖啡机按用途区分归类:符合商用标准的设备归入税号8419.8100;普通家用型则归入子目8516.71。
七、滤纸
用于手冲等工艺的咖啡滤纸,归类明确,应归入子目4823.20项下。
八、摩卡壶
用于萃取意式浓缩咖啡的摩卡壶,常见铝制产品应归入税号7615.1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