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须知:截止时间与常见问题解答
2020年6月30日为最后期限,符合条件者可免于办理

近期,部分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月度预缴,纳税人需在次年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目前仅剩约一个月时间,请尚未办理的纳税人尽快处理。
Regulation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纳税人对上一年度收入及已缴税款进行汇总核算的过程。若存在应补或应退税款,需在此期间完成申报。2019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Questions
1. 哪些情况可免于办理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纳税人可免于办理:
- ①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
- ② 2019年度需补缴的税款不超过400元;
- ③ 2019年度应纳税额等于已缴税额,无需补税或退税;
- ④ 明确放弃申请2019年度多缴税款的退税。
2. 如何在无法注册个税APP账户的情况下完成汇算?
若无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户,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厅申领注册码,凭该码完成APP账户注册并办理汇算。
此外,也可授权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s://etax.chinatax.gov.cn/),使用公司会计或法定代表人账户进入系统;
- 选择“单位办税”功能模块,按提示完成员工汇算申报。
其他2019年度相关事项提醒:
-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