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支付房租!满足条件即可申请
在上海租房,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操作流程明确,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目前,越来越多市民关注住房公积金是否可用于支付房租。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租住住房的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赁住房;
3. 申请人及配偶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办理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委托;
4. 仅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一套租赁住房的费用;
5. 租赁行为须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件;
2.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 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 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补贴协议(适用于租金配租方式)、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租金的税控发票;
6. 承租其他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信息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