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海洋能源大规模利用指导意见 2030年装机目标达40万千瓦
六部门联合推进海洋能发展,推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与技术创新
By WANG Manxi & CAO Xiuying
海洋覆盖地球约71%的表面积,被誉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收集器和储能系统。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海洋能源具备巨大的开发潜力,具有可持续利用、绿色清洁等显著优势。
▲ 山东莱州通过海上风电场提升发电能力。(图片来源:新华社)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海洋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我国海洋能源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供电系统和海洋能大型化示范工程。
《指导意见》指出,将不断拓展海洋能源应用场景,推动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培育一批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支撑海洋能源规模化发展。
海洋能源主要包括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和盐差能。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惠民表示,我国海岸线漫长、海域辽阔,海洋能源资源丰富且开发潜力巨大。沿海地区用电需求旺盛,尤其是对绿电的需求持续增长。随着陆地资源日益紧张,开发海洋能源有助于缓解东部沿海、海岛及远海区域的能源供应压力。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顾吴介绍,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开展全国海洋能源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估,科学测算可开发潜力,建立海洋能源资源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为提升海洋能源技术装备水平,《指导意见》强调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技术与模式创新,提高技术经济性。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副局长陈亮表示,中科院将重点推进海洋能源与海水淡化、 offshore油气平台、防波堤等设施的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国将加快推进漂浮式海上风电与波浪能一体化应用示范,推广“海洋能源+”融合发展模式,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
潘惠民透露,国家能源局正筹划“十五五”期间海洋能源科技专项,为海洋能源规模化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FANG Lin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