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首次申报注意事项:重点关注新增进项税额填报
本月为营改增后的首次申报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新增《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表》等附报资料。同时,金税三期系统将于27日正式上线,实现申报数据的自动交叉稽核,税务监管将更加精准严格。企业须高度重视申报准确性,尤其注意以下新增进项税额的填报要求:
1. 不动产进项税额实行分期抵扣政策:取得不动产进项发票后,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以发票开具月份起第13个月为准)。申报时,应将已认证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全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行和第9行;本期可抵扣的60%部分填入第10行。同时,需在《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表》第29行及《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 高速公路通行费及一、二级公路收费进项税额:相关可抵扣税额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行填报,并同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表》第30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