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元需自行申报个税,官方渠道便捷办理
符合以下情形的纳税人须在3月31日前完成年度个税自行申报

根据相关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万元;
-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 取得境外收入;
- 取得应税收入且无扣缴义务人。
目前,税务部门已优化申报流程,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高效完成年度个税申报。
一、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官网
- 访问https://gr.tax.sh.gov.cn/portals/web/login,点击页面底部“立即注册”创建个人账户;
- 选择“证件登录”进入系统,点击“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核对年度薪资及个税缴纳记录;
- 确认信息后,选择“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进行申报;
- 若从两处及以上单位取得收入,或有其他综合所得,还需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 如有境外所得,须另行提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二、通过支付宝办理
- 打开支付宝App,依次进入“城市服务”→“税务大厅”→“申报管理”;
- 选择“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按照提示完成申报操作。
上述两种方式均安全便捷,建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时申报,确保合规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