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注意:海关年报申报不可忽视
即使系统无模块,也需完成海关信息公示

部分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年度公示时发现系统中未显示海关公示模块,误以为无需申报。实际情况是,相关企业仍须依法完成海关年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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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单一窗口”平台进行申报:
- https://www.singlewindow.cn/#/standardEdition
- 进入路径:业务应用 → 口岸执法申报 → 企业信用 → 企业年报管理 → 年报补报
注:海关仅通过该通道受理年报补报,即便工商信息已提交,亦可通过此模块操作,且不影响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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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所属海关部门反馈情况,申请重新推送相关信息。通常在2至3个工作日内,联合年报系统将恢复海关申报模块。
重要提示:企业不应因公示系统缺少申报入口而忽略法定申报义务。如发现应有模块缺失,应及时咨询主管部门,确保合规履行年报责任。
#2023年度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