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发票报销及税前扣除处理指南
汇算清缴截止前取得发票可作税前扣除依据

我公司刚收到2023年的发票,是否可以报销?
只要符合企业内部报销制度,相关发票可以正常报销。
报销后,该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如何处理?
若发票在2024年5月31日(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开具并完成报销,且费用实际发生于2023年度,可在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若发票在汇算清缴截止日后才开具,即便已完成报销,也不能作为2023年度的税前扣除依据。
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账面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期内,必须补充提供合规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