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高温黄色预警 多地启动高温津贴发放
高温天气下,企业须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并做好相关财税处理
上海中心气象台今日09时00分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预计全市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将超过35℃,提醒市民注意防暑降温。
一、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1. 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或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发放高温津贴。
2.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3. 发放标准:上海市现行标准为300元/月,执行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二、高温津贴的财税处理
1.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 员工取得的高温津贴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 高温津贴计入年度平均工资统计范围。
参考依据: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沪人社规〔2019〕19号、沪人社规〔2023〕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