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财税重要事项提醒:征期延长、新政落地、数电票升级
申报截止日延至9月18日,多项新规已生效,企业需重点关注跨区迁移便利化与建筑服务发票管理
进入九月,多项财税政策调整和办税事项需引起重视。本文梳理了当月重点事项,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合规完成申报。
一、9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9月18日
根据税务机关通知,2024年9月申报纳税期限统一延长至9月18日,涉及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及资源税。
各地执行可能存在细微差异,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申报。
二、社保及非税缴费时间安排
- 10-25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
- 9-25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然人)
注:9月9日银行批扣,10-25日可查询缴费情况 - 1-15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然人)
注:9月18日批扣(因15日为周末顺延) - 5-2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然人)
注:9月18日批扣(因15日为周末顺延) - 8月1日-9月30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
- 1月1日-12月31日:2024年度车船税申报缴纳
三、新政实施:跨区迁移更便捷
自2024年9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正式施行,优化三大办税环节:
- 事前提醒优化:电子税务局将主动推送跨区迁移指引;对未办结事项同步提示税务人员限时处理。
- 事中办理提速:纳税人确认继续办理后,税务机关须限时办结;简化发票手续,分类应对涉税风险,优化退税流程。
- 事后服务完善:迁入地税务机关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纳税信用等级、发票额度、预缴税款、亏损弥补、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权益延续。
四、数电票再升级:建筑业开票须先报验
数字电子发票系统近期升级,针对建筑服务行业强化监管。开具建筑服务类数电票时,若选择“跨地市”标志,必须填写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这意味着:未完成报验的企业将无法开具发票,彻底堵住以往跨区施工不报验、不预缴税款的漏洞。
提醒建筑企业:完成报验并开票后,务必及时预缴税款,否则可能被比对发现,产生滞纳金。具体执行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五、残保金申报9月30日截止,逾期将影响信用
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尚未申报的企业应尽快办理。
逾期未缴者,除补缴应缴金额外,按日加收5‰滞纳金,长期拖欠还将面临罚款,并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或重大经济损失确需减免或缓缴的,可按规定申请:
- 减免限额不得超过一年应缴额
- 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 获批减免或缓缴单位名单需每年公告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