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卖“拍黄瓜”被罚5000元?这些经营红线必须了解
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资质,多家餐馆因售卖凉菜被处罚。合规经营需注意许可范围、专间设置及网络经营资质。
近期,合肥多家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而在外卖平台售卖凉拌黄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涉事店铺虽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证中未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属于超范围经营,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售卖凉菜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规定,餐饮单位若要制售凉菜,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明确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否则即为违法经营。
新增该经营范围需满足以下硬件要求:
- 设立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的专用凉菜间;
- 配备预进间,内设非手动洗手设施及衣帽整理镜;
- 配置专用冷藏冰箱、独立菜刀菜板等加工工具;
- 安装紫外线消毒灯,确保操作环境洁净。
如原许可证未包含该项目,应向所在地县区级或市级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其中,大型餐饮单位(如3000㎡以上高校食堂)需至市级部门办理。
线上售卖凉菜需要注意什么?
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者,可在核定范围内通过网络销售自制食品。但销售凉菜还需注意:
- 禁止销售散装熟食;
- 包装标签须符合规范;
- 《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标注“网络经营”。
未取得“网络经营”资质而在线上销售食品的,将面临警告或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热食、冷食、生食类食品制售分类及办理指南
热食类食品:指经过蒸、煮、煎、炒、烤等热加工工艺制成的即食食品,如热菜、火锅、烧烤、热加工糕点等。
冷食类食品:在常温或低温条件下完成切配、调制,无需再加热即可食用的食品,包括凉拌菜、腌菜、冷荤、冷加工糕点等。
生食类食品:主要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如刺身类海产品。
基本办理条件
- 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环境整洁;
- 配备与经营品类相适应的加工、贮存、销售设备,区域分开设置;
- 具备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所需材料清单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含“餐饮服务项目”);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店铺平面布局图;
- 场地租赁合同;
-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料;
- 食品加工制作流程示意图;
-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办理);
- 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