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合规重要提醒:2024年关键事项汇总
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过渡期、注册资本、发票管理等多方面合规要点
本月工作
- 10月24日前完成本月纳税申报
重点事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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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过渡期截止
2020年1月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据已废止的“外资三法”注册,现处于五年过渡期内。过渡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若企业章程中关于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产生方式与现行《公司法》不符,须在截止日前完成章程修订并同步更新企业登记信息。
(注:根据现行《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由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
法人护照信息更新
外籍法人持有的护照如在银行预留信息中已到期,应及时更新。未及时维护将影响公司银行账户正常使用。 -
注册资本到位时限
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新《公司法》:
- 2024年7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最迟应于2032年6月30日前实缴到位;若章程约定更早时间,则按章程执行;
- 2024年7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
监事设置规定
根据新《公司法》,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不设监事。 -
发票开票额度管理
每家企业每月开票额度动态调整,依据最近12个月实际开票金额核定。如需超限开票,应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增额。 -
发票合规要求
采购或接受服务时,开票单位、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须一致;所收货物或服务内容应与发票及合同记载相符。销售方亦须遵循相同原则,确保业务真实性与票据一致性。 -
纳税信用等级影响广泛
纳税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直接影响发票申领及开票限额。由D级纳税人直接负责的新设企业,其信用等级也将直接定为D级,需高度重视。 -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印花税法》,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金额,不含增值税。建议在合同中单独列明增值税金额,以降低印花税税基。 -
劳务报酬税务处理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须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次支付超过500元的,应取得收款人开具的服务发票,方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以下事项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即时公示(上海企业可通过https://sh.gsxt.gov.cn/index.html进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1. 股东认缴/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
2. 股权转让信息;
3.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情况;
4.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
银行对账合规
应严格按照银行规定时间完成对账,避免影响账户正常运作。
常用官方链接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减资公告、注销公告:http://sh.gsxt.gov.cn/index.html
- 上海一网通办: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 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法人为外国人):http://www.ruanyinchina.com/news_show.asp?new_id=94
- 公司注册文件查询及下载:http://www.ruanyinchina.com/news_show.asp?new_id=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