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关联企业税务问题或致新公司无法开票
纳税信用等级D级将严格限制发票供应,注册新公司前须核查法人名下企业信用状况
成功注册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却无法正常开具发票?这一现象在近年来屡有发生。根源往往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因关联企业存在税务问题,导致新设企业被牵连。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相关规定,以下两种情形可能导致企业纳税信用被直接评定为D级:
- 存在非正常户记录,或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
-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
一旦纳税信用等级被定为D级,将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严格管理措施,其中涉及发票管理的规定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因此,在同一法人控股或管理多家公司的情况下,必须高度重视各企业间的纳税信用关联风险。建议在注册新公司前,务必查询法定代表人名下所有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避免因历史税务问题影响新公司的发票使用和正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