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合规与年度公示重要事项提醒
涉及新公司法、增值税法、发票管理及纳税信用等关键内容

工作安排
- 4月18日前完成本月纳税申报;
- 6月30日前完成客户委托的企业年度公示。
重要提醒
- 企业年度公示已启动,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上海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
- 《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余额可选择留抵或申请退还;同时,用于正常经营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将允许抵扣。
- 外籍法人持有的护照信息若在银行登记已到期,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公司银行账户正常使用。
-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最迟应于2032年6月30日前到位;若章程约定更早时间,则按章程执行;此后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须在成立后5年内缴足。
- 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不设监事。
- 企业每月开票额度非固定,税务机关将根据近12个月开票情况动态调整。如需超额开票,应提前申请临时增额。
- 发票合规要求:采购或销售环节中,开票单位、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须一致;所收商品或服务内容应与合同及发票信息相符。
- 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级,直接影响发票申领及额度。由D级纳税人直接负责的公司也将被直接评定为D级。
- 依据《印花税法》,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金额,不含增值税。建议在合同中单独列明增值税款,以降低印花税税基。
- 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须代扣代缴个税;单次超过500元的,应取得收款人开具的服务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以下事项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即时信息公示:
- 股东认缴与实缴出资信息;
- 股权或股份变更信息;
- 行政许可的取得、变更、注销;
- 其他法定需公示的信息。
- 请按时完成银行对账,确保账户正常使用。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减资及注销公告:http://sh.gsxt.gov.cn/index.html
- 上海一网通办: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 电子营业执照申请(法人外籍):http://www.ruanyinchina.com/news_show.asp?new_id=94
- 公司注册文件查询与下载:http://www.ruanyinchina.com/news_show.asp?new_id=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