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详解及企业注意事项
了解A-B-C-D-M级评定标准,规避扣分风险
| 纳税信用等级是税务机关每年4月公布的针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另设M级,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或有特殊情况但仍属正常状态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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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除按时申报缴税外,还需及时在电子税务局备案以下信息,避免影响纳税信用评分:
上述备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完成。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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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存在直接判级情形的,即使原评价可达A或B级,也可能被直接判定为较低等级,需特别注意。常见情形包括:
- 企业有非正常户记录,或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
- 由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
相关信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