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A级纳税人可免认证抵扣进项发票
仅限纳税信用A级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仍需按规定认证
近日,有纳税人咨询是否自3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进项发票均可取消认证。经核实,该政策仅适用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A级纳税人,自3月1日起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进项发票抵扣:
1. 取得税控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可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自行查询并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发票信息。平台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公布。
2. 若在发票查询平台未能查到相关发票信息,仍可通过原有方式完成扫描认证。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式不变,当期申报抵扣的发票数据仍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相应栏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