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交易同期资料申报要求解析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的本地文档准备义务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若当年关联方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向税务机关提交同期资料(Contemporaneous Files),包括主体文档(Master File)、本地文档(Local File)和特殊事项文档(Special Issue File)。
多数中小型企业因关联交易规模较小,通常无需准备主体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但可能需准备本地文档。

本地文档准备条件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若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应准备本地文档:
- 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人民币;
- 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 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 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目前,本地文档的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