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合规与年度重要事项提醒
新《公司法》实施、增值税法新规及多项申报截止时间须知
工作安排
- 2月20日前完成本月纳税申报;
- 6月30日前完成客户委托的企业年度公示。
重要提醒
- 企业年度公示已启动,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上海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
- 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办截止时间为3月31日,请及时办理。
- 《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差额可选择留抵或申请退还;同时,用于正常经营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将允许抵扣。
- 外籍法人持有的护照信息若在银行登记已到期,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公司银行账户正常使用。
-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最迟应于2032年6月30日前到位;如公司章程约定更早时间,则按章程执行。2024年7月1日后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 新《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不设监事。
- 企业每月发票开具额度非固定,税务机关将根据近12个月开票金额动态调整。如需超额开票,应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增额。
- 发票合规要求:采购或接受劳务时,合同签订方、收款方与开票方须一致;所收货物或服务内容须与合同及发票内容相符。销售环节同样适用该原则。
- 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级,直接影响发票领用及开票限额。由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注册或经营的公司,其纳税信用等级也将直接判定为D级。
- 根据《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金额,不含增值税。建议在合同中单独列示增值税金额,以降低印花税税基。
- 企业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须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次支付超过500元的,应取得收款人开具的服务类发票,方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以下事项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即时信息公示: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的认缴、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
- 股权转让信息;
- 行政许可的取得、变更、延续情况;
- 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
- 请按时完成银行对账,确保银行账户正常运作。
常用链接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减资公告、注销公告:http://sh.gsxt.gov.cn/index.html
- 上海一网通办: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 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法人为外国人):http://www.ruanyinchina.com/news_show.asp?new_id=94
- 公司注册登记文件查询及下载:http://www.ruanyinchina.com/news_show.asp?new_id=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