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贴是否缴纳个税?官方明确:现金发放需缴税
实际发票报销不计税,现金补贴并入工资计征个税
关于出差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长期困扰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不一,企业在处理此类事项时往往举棋不定:若不缴税,担心后续税务检查存在补税及滞纳金风险;若缴税,又恐多支出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曾就个税热点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单位以现金方式向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若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凭员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进行实报实销,则该类费用可作为企业正常经营支出列支,不视为员工个人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简言之:凭票报销的差旅费用不计税,现金形式发放的差旅补贴则需并入工资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