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A级企业将享多部门联合激励
27个部委联合推出多项便利措施,助力诚信企业发展
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将纳税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长期以来该制度落实效果有限,但从去年起,税务部门加大推进力度,对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给予多项便利。
近日,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牵头,联合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等27个部委共同出台政策,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激励。涉及税务、商务、海关、商检、银行等多个领域,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税务方面
- 一般纳税人可一次性领取3个月用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用量即时办理;
- 连续3年获评A级的企业,可享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助办理涉税事务;
- A级企业出口退税按一类企业管理,优先办理退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发票无需认证即可抵扣。
商务方面
- 在办理商务领域相关服务及审批事项时,享受优先处理待遇,缩短办证周期。
海关方面
- 适用较低的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 简化进出口单证审核流程;
- 海关优先设立协调员,协助解决通关问题;
- 享受AEO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
商检方面
- 适用较低的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率;
- 优先安排免办CCC认证货物的担保放行及后续核销;
- 办理目录外3C产品及3C证书时优先受理。
银行方面
- 纳税信用作为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依据;
- 良好信用记录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尽管政策全面落地仍需时间,但企业可借此契机提升自身纳税信用等级,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发展红利。
参考:发改财金〔2016〕14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