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及经纪代理业务增值税开票指南
营改增后差额征税行业发票开具要点解析
营改增实施后,发票管理日趋规范,尤其对适用差额征税的行业,需重点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规开具。本文聚焦金融商品转让与经纪代理业务,梳理相关开票政策,便于企业准确执行。
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产生的增值税属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企业不得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仅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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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按卖出价适用6%税率开具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按卖出价适用3%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 |
经纪代理业务
经纪代理服务收入通常包含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经纪服务费两部分。纳税人可选择以下两种计税方式之一,但不得就全部收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差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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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代收款项按6%开具普通发票,该部分税额不可抵扣;服务费部分按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可作进项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代收款项按3%开具普通发票,不可抵扣;服务费部分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可抵扣进项税。 |
- 全额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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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全额按6%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不得抵扣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全额按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