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政策解读
娱乐与广告行业企业可享2020年度费用免征

从事娱乐业和广告业的企业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该费用按企业相关营业收入的3%计征。
2020年5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对于2020年1月至5月期间已缴纳的费用,企业可申请退还或抵减后续应缴费用。此举旨在通过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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