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化基础研究顶层设计 加大投入与法律保障
新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路径,推动原始创新能力建设
By CHEN Chunyou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基石,是破解技术瓶颈的关键所在,也是实现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前提条件。
▲ 中国计划实施为期十年的基础研究中心建设计划,旨在补足基础学科薄弱环节。(图片来源:VCG)
在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有关基础研究的内容被置于总则之后的第二章,凸显其战略地位,彰显中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决心。
亟需加强基础研究投入与人才储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吕薇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长期徘徊在5%左右,直至2020年才提升至6%。相较创新强国普遍15%至20%的投入比例,仍存在明显差距。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丁明磊表示,当前我国在科学理论和原创思想方面的成果仍有限,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科研人员数量不足。
随着科技进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科技创新链条更趋灵活,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进程加快,产业升级持续加速。在此背景下,必须突破瓶颈,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引领性原创成果上取得重大进展。
法律护航基础研究发展
资金投入是推动基础研究发展的关键保障。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持义务。第二十条提出,将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研发经费中的占比,契合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
第二十一条明确,国家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地方自然科学基金。同时,第二十条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政府将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过去,高校和科研院所被视为基础研究的主体。此次修订特别强调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创新主体作用。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深化基础研究,推动原始创新。
第二十条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支持基础研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
在人才培养方面,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高校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针对人才短缺问题,第二十三条明确鼓励并吸引优秀科技人才投身基础研究。
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TIAN Xue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