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湿地保护迈入法治新阶段
首部《湿地保护法》实施,推动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建设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调节洪水、净化水质、固碳储碳、调节气候等重要生态功能,同时也是众多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维系着丰富的物种基因库。

▲ 新疆库尔勒沙漠湿地(图片来源:VCG)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该法明确了湿地保护的顶层设计,涵盖分级分类管理、总量管控、动态监测、调查评估等多项制度,对河流湖泊、滨海湿地、城市湿地、红树林湿地及沼泽湿地等实施差异化修复要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法的出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成果,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国已建立64处国际重要湿地、29处国家重要湿地、600多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1600个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提升至约50%。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国湿地保护率将达55%,完成百万亩湿地修复目标。
法律还加大了对破坏湿地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禁止非法围垦、滥采野生动植物、擅自取土采矿等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
此外,中国于2019年成功申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并于2022年在湖北武汉举办,进一步彰显其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