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明确调整审批机制
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
By LI Linxu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就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出台更加具体的管控措施,明确红线范围内的允许活动及调整程序。
▲ 湖北武汉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PHOTO: XINHUA)
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确需局部调整的,须由省级政府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和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科学推进。
通知强调将加强红线实施监管,对任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此次政策是对2019年《关于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细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位列“三条控制线”之首,另两条分别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中国自2011年提出生态保护红线理念,2015年写入《环境保护法》,2017年全面推行,2021年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划定工作,覆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和典型自然景观区域。
去年发布的白皮书指出,中国是全球首个提出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国家,该制度被视为国土空间治理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
中国提交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案例已被联合国列为全球15个最佳基于自然解决方案之一。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关键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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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TIAN Xueke

